凡參加本(109)年客語能力認證,

報名時【通訊地址】欄位填報「臺南市」考試合格者

初級認證合格者,每名核發新臺幣500元(獎勵金或等值禮券)

中級認證合格者,每名核發新臺幣1,000元(獎勵金或等值禮券)

中高級認證合格者,每名核發新臺幣2,000元(獎勵金或等值禮券),以資獎勵。

相關獎勵措施請至民族事務委員會網站查詢

https://web.tainan.gov.tw/nation/Default.aspx